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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月活动方案3篇

发布时间:2023-11-12 08:42:01 来源:网友投稿

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月活动方案3篇

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月活动方案篇1

  为进一步加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提升社会公众风险防范意识,按照国务院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要求,省处置非法集资领导组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安排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59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6〕13号)以及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关于开展202-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处非联发〔202-〕3号)精神,坚持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原则,按照“进机关、进工厂、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村屯、进网点”的要求,以“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为主题,各行业主管部门及相关媒体集体发声,于6月份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综合运用各类宣传工具和载体,创新宣传形式和方法,推动防范非法集资宣传纳入本地宣传工作重点,与重大活动、重要节点相结合,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和影响力,不断提升社会公众风险防范和法律意识,引导全社会形成“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自觉远离非法集资活动”的心理预期,为处非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主要内容

  (一)紧扣主题,突出重点。各地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宣传主题,突出重点领域,聚焦网络借贷、私募基金、养老服务、虚拟货币、区块链、电子商务等行业领域,注重防范利用疫情、复工复产等噱头开展非法集资风险。针对老年人、青年学生等重点群体加大宣传力度,根据不同受众的认知特点和接受习惯开展差异化、针对性宣传。突出重点区域,对社(村)区、商务写字楼、高新区、新型金融聚集区等非法集资易发地区,车站广场、市场商区、电梯间等人流量较大地区,加大宣传力度,不留宣传死角。

  (二)广泛宣传,提高质效。切实增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工作的针对性、互动性、警示性,继续巩固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公交移动媒体等传统宣传阵地。坚持主流媒体正面发声,组织电视台、广播、报纸、短信等媒体进行宣传,通过新闻报道、系列专题、开设专栏、公益广告等形式,对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有关内容进行连续报道,依托显示屏、户外广告、社区宣传栏、乡村大喇叭定时、定点进行多频次宣传。积极拓展微信、微博、抖音、快手等线上媒体、自媒体宣传,通过短视频、微动漫、公益广告、主题海报、“蹭热点”文案等形式,探索开展知识问答、任务挑战、作品评选等趣味活动,将防范非法集资知识和非法集资案例寓于其中,针对重点人群、重点领域加强精准推送,积极参与国家处非联办举办的微信宣传评比、抖音话题挑战赛活动,参与相关评比和挑战赛活动情况作为202-年处非平安建设考评的重要依据,吸引扩大活跃粉丝群体,提高群众参与度和社会关注度。

  (三)以点促面,深入基层。将宣传月活动与全年常态化宣传有机结合(全年电视宣传时间不少于6个月),全力推动处非宣传教育工作下基层、人员下基层、效果下基层,以基层社区和单位为重点,深入开展“进机关、进工厂、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村屯、进网点”活动,以点促面,扩容提质。重点发挥金融机构宣传教育主阵地的作用,组织各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张贴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海报、发放宣传单,利用LED显示屏和室内电视不间断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和宣传片。同时,确定6月15日为集中宣传日,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以“非接触”宣传为主,开展集中宣传活动,重点宣传非法集资的特点、危害、表现手法,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等内容。

  (四)协同联动,形成合力。切实发挥各行业主管部门职能作用,围绕重点行业非法集资风险点和表现形式,组织开展行业性防范非法集资活动,将防非处非宣传与行业日常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打击经济犯罪、法制教育、信访条例、国家安全等专项宣传活动有机结合,形成协同联动工作格局和集中宣传声势。将宣传教育与监测预警、风险排查、陈案处置等工作有效衔接,开展宣传教育的同时,及时开展风险提示。加强对非法集资举报奖励政策和方式的宣传,鼓励公众积极举报非法集资活动。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意识。今年是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关键之年,任务艰巨、责任重大。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楼阳生书记、林武省长多次强调要始终保持全省严打非法集资的高压态势,减少存量,遏制增量,有效化解涉非风险。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宣传教育在非法集资全链条治理体系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扩大覆盖面,增强渗透力,提高接受度。

  (二)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各市处非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处非机制作用,及时印发通知,制定方案,加强宣传月组织部署。要充分发动党委政府、成员单位、新闻媒体、行业协会和相关社会组织等力量,明确职责任务,强化资源和人员配备。各市处非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明确专人负责宣传月工作,并建立辖内相关部门联系机制,确保组织有力、分工明确、成效明显。

  (三)加强督导,确保实效。省处非领导小组已将宣传月活动列为202-年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平安建设工作考评重要内容,各地各成员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本地本部门宣传月活动,积极参与国家及省级处非宣传活动,认真梳理、积极报送宣传月活动成效、经验、问题和建议等工作信息,省处非办将择优予以编发推广,并作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平安建设工作考评的加分依据。各市要认真总结辖内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形成工作总结,于7月20日前报送省处非办。

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月活动方案篇2

  为落实《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202-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处非联办发〔202-〕1号)、《广东省202-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和《南雄市202-年度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要求,加强宣传引导,强化非法集资源头治理,南雄市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定于202-年5月至6月初在全市集中组织开展以“携手筑网·同防共治”为主题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

  一、活动目标

  以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维护社会稳定为出发点,提高人民群众对非法集资的识别能力,引导广大群众理性投资、远离非法集资,树立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的观念,培养健康的投融资理念,着力营造全社会共同防范非法集资的良好范围,不断扩大宣传教育工作覆盖面,保持对非法集资活动的高压震慑态势,推动建立起上下联动、行之有效的宣传工作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发生,切实维护金融秩序稳定。

  二、活动时间

  202-年5月9日至6月9日,为期1个月。

  三、宣传重点及渠道

  (一)把握宣传重点。围绕“携手筑网·同防共治”的宣传主题,聚焦当前非法集资“上网跨域”的新特点,重点关注民间投融资中介、网络借贷、私募基金、影视文化、批发零售、电子商务、房地产、交易场所、各类涉农合作组织、养老服务等重点领域,针对利用互联网开展的金融诈骗和庞氏骗局,要揭露其犯罪手法和主要特点,及时做好风险提示,切实提高公众的风险防范意识。要将非法集资举报奖励政策和途径“广而告之”,鼓励社会公众相互提醒,积极举报。

  (二)拓宽宣传渠道。充分发挥镇各部门、各村委会和各村小组的作用,将宣传月活动与公安机关“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金融监管部门“普及金融知识宣传”等活动有机的集合起来,加强对风险防范意识较差、承受能力较弱的学生、老年人等重点群体的宣传教育。充实和扩展宣传队伍,充分利用好社区和村镇工作人员、驻村干部、扶贫干部等群体,发挥其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进一步推动宣传教育“六进”,构建起多层次、全方位、广覆盖的宣传网络。

  (三)提高宣传针对性。各地要根据本地的形势特点,认真总结非法集资行为的基本特征及惯用手法,深入解读有关政策精神,加强分析研判,因地制宜开展宣传。针对不同群体和宣传对象,要根据其心理、信息来源等不同特点,采取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使“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理念真正入脑入心。

  四、主要活动

  (一)做好传统宣传活动。

  1.在镇政府门口和村委会宣传栏悬挂宣传口号条幅、张贴宣传海报、单位网站设置专栏、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标语口号和相关知识。

  2.拓展宣传触角和覆盖面,大力推进宣传教育“进村组、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进工厂”等活动,切实将金融知识送到千家万户。

  3.在人员密集场所,开展主题宣传等活动,进行组合式集中宣传;

  4.加强与各类新媒体合作,充分利用网络、微信、移动客户端等进行宣传,有效占领网络宣传空间。

  (二)积极探索精准宣传。

  1.根据辖区内形势特点,对农村地区因地制宜开展宣传。

  2.针对青年、老年、学生、职工、退休人员等群体的不同特点,运用通俗、生动、形象、亲切、易懂的群众语言,开展针对性宣传。

  3.依托互联网和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积极开展微信朋友圈公益广告等精准推送,提高宣传教育针对性。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确保落实。各部门、各村委会(社区)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宣传方案,细化工作责任,积极主动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宣传月活动有序开展。

  (二)完善机制,持续宣传。各部门要注重借鉴其他地区好的经验做法,积极发挥自身优势,把宣传月活动纳入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常态化工作机制,与时俱进,做出品牌。

  (三)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紧紧围绕“携手筑网·同防共治”主题,坚持“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原则,创新方式方法,对重点领域和重点人群进行重点宣传,切实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标语口号

  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标语口号

  1、远离非法集资,拒绝高利诱惑

  2、珍惜一生血汗钱,谨防集资骗局

  3、天上不会掉馅饼,一夜暴富是陷阱

  4、提高风险防范能力,自觉抵制非法集资

  5、自觉抵制高息诱惑,理性选择投资渠道

  6、树立正确理财观念,警惕非法集资陷阱

  7、远离非法集资,建设美好生活

  8、防范非法集资,人人有责

  9、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警惕贷款、非法融资和非法集资广告陷阱,谨防上当受骗

  10、打击非法集资,共创社会和谐

  11、打击非法集资,维护群众利益

  12、打击非法集资,维护金融稳定,共创社会和谐

  13、打击非法集资齐参与,同享社会和谐共受益

  14、加大打击非法集资力度,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15、警惕非法集资,避免财产损失

  16、拒绝非法集资,脚踏实地致富

  17、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活动风险自担

  18、警惕以私募股权投资等名义,提供所谓高额回报的非法集资陷阱

  19、警惕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生态环保、养老养生投资等名义进行的非法集资活动

  20、脚踏实地累积财富幸福全家,非法集资高额回报害人害己

  21、非法集资,法律不保护,政府不买单

  22、你看中他的回报,他算计你的本金

  23、关爱老人生活,远离非法集资

  24、加强金融法制宣传,提高金融风险防范意识

  25、高额返利消费模式风险大,参与须谨慎

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月活动方案篇3

  为进一步加大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力度,加强源头管控,保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维护正常经济金融秩序,决定于5至6月组织开展以“携手筑网·同防共治”为主题的全市范围防范打击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月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59号),按照“面向公众、面向基层、注重创新、注重实效”的原则,在全市集中开展多层次、全方位、广覆盖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通过加强教育,努力提高广大群众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培育理性投资、盈亏自负、风险自担的正确理念,在全社会形成抵制非法集资的浓厚氛围,健全上下联动、行之有效的宣传教育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高发蔓延势头。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组织领导,推动宣传工作上新台阶。

  202-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也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承前启后的关键之年,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在往年工作基础上,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提前谋划布局,制定详细宣传方案,上下合力、同频共振,推动宣传教育活动取得新的更大的成效,掀起我市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新高潮。

  (二)围绕主题,创新方式提升宣传效果。

  1.突出宣传重点。各地各部门要围绕集中宣传月主题,聚焦当前非法集资“上网跨域”新特点,将民间投融资中介、网络借贷、私募基金、影视文化、批发零售、电子商务、房地产、交易场所、各类涉农合作组织、养老服务等作为重点领域,对利用互联网开展的金融诈骗和庞氏骗局,揭露其犯罪手法和主要特点,提高公众风险防范意识。

  2.创新宣传形式。根据我市民间投融资类中介机构与各类涉农合作组织等重点行业发案突出的形势特点,加强分析研判,特别是对商务写字楼、高新开发区、城乡结合部、拆迁区、农村地区等因地制宜开展宣传。对青年、老年、学生、职工、退休职工等不同群体,根据其心理、信息来源等不同特点,采用以案说法、政策解读、宣传片、歌舞、戏曲、微电影、手机微信短信等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宣传,使“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理念真正入脑入心。

  3.拓宽宣传渠道。在继续加大播放公益广告、发送公益短信、开设专栏专题、发放宣传手册、悬挂宣传条幅等传统渠道宣传力度的同时,要善于运用新兴媒体交互、即时、快捷的传播优势,拓展网络、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宣传阵地。充分整合利用各类宣传资源,发挥好主流媒体宣传阵地作用,加强与各类新媒体合作,有效占领网络宣传空间。将非法集资举报奖励政策和途径“广而告之”,鼓励社会公众相互提醒、积极举报,让不断变异的各种金融诈骗和庞氏骗局无所遁形。

  (三)协同发力,推动实现宣传全覆盖。

  1.形成工作合力。各地各部门要强化统筹协调,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各行业协会、各金融机构的作用,明确职责、下达任务,真正构筑起多层次宣传阵地。

  各县(市、区)处非办要充分发挥协调调度作用,精心组织部署,推动各成员单位落实宣传责任,促进各成员单位宣传教育活动相互协调配合。市委宣传、网信部门协助组织市级报刊杂志、电台电视台、网络媒体等开展宣传报道、播放公益广告,指导督促各县(市、区)宣传主管部门、新闻媒体开展宣传。公安、司法、法院、检察部门发挥法律专业优势,结合公安机关“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活动,通过非法集资典型案例、法律政策解读等,贴近群众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警示犯罪风险。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针对学生、老年人、农民等重点人群风险防范意识差、承受能力弱的特点,组织开展金融知识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等活动,及时进行风险提示。人行、银保监部门组织指导金融机构发挥金融专业优势,充分利用营业网点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加强金融知识普及,组织宣讲活动。其他行业主管(监管)部门立足本行业领域非法集资活动特点,切实加强行业宣传,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针对案件高发领域有针对性强化风险提示。

  2.拓展宣传队伍。充分利用好社区和村镇工作人员、驻村干部、扶贫干部、网格员、银行客户经理、保险业务员等群体,发挥其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进一步推动宣传教育“六进”(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村屯),织好织密上下左右协调联动的宣传网。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1日至5月10日)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开展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月活动,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因地制宜,明确目标、细化措施,组织专门人员逐级分解落实工作责任,及时制定具体活动方案。

  (二)具体实施阶段(5月11日至6月10日)

  各地、各成员单位把集中宣传作为工作着力点,按照方案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开展形式多样、覆盖城乡的集中宣传月活动,确保宣传教育全面开花、不留死角,形成全市处非宣传教育新高潮。

  (三)总结提高阶段(6月11日至6月15日)

  对集中宣传活动进行全面总结,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分析原因,为今后的宣传积累经验,构建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加强非法集资源头治理。

  四、工作要求

  (一)完善长效机制。各地各部门要把宣传月活动纳入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常态化工作机制,与时俱进,常抓常新,做成响亮品牌。同时要搞好日常宣传,保持合理频次,做到有序推进。科学安排年度宣传活动内容,注重将宣传教育与非法集资监测预警、风险排查、案件处置以及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等工作有机结合。

  (二)强化督导检查。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是国家和我省处非综治考评的重点内容之一。宣传月活动期间,市处非办将采取走访、查阅宣传档案、询问工作人员等多种形式对各地各行业领域的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暗访督查,发现问题,查找差距,督促整改。

  (三)认真总结上报。各县(市、区)、各成员单位要对集中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评估,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形成包括工作开展情况、宣传教育成效、存在主要问题、完善措施建议等内容的工作报告。5月15日前报送活动方案;6月11日前报送工作报告、统计表(附后)及报纸、图片、视频等附件。相关经验做法可随时上报,市处非办将择优在“沧州金融动态”予以编发,积极推广,在年底处非综治考评中酌情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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