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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派出所创新工作机制经验材料

发布时间:2023-03-27 11:00:06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派出所创新工作机制经验材料,供大家参考。

2023派出所创新工作机制经验材料

第一篇:派出所创新工作机制经验材料

为有效发挥信息预警、信息强侦、信息导防、信息促防的实战效能,开原市公安局莲花派出所针对辖区面积大、治安形势复杂的情况,结合“夏季会战”工作部署和集中整治农村突出治安问题专项行动要求,以深入推进社区(农村)警务战略为契机,创新“三级信息研判”机制,将警情信息研判工作延伸到辖区重点社区(村),实现了警务前移,提高了对辖区治安状况、发案原因、防范漏洞的准确掌握,有效提升了社区(村)警务工作水平。

一、结合治安管控实际,突出三级研判机制模式创新

(一)建立警务研判新机制

三级信息研判工作改变了以往信息研判工作由公安机关单一作战的局面,派出所通过大量工作实践与总结,建立形成了政府、公安、社区(村)共同参与的信息研判新机式。即:建立了派出所与镇政府相关领导及部门的月研判机制。坚持每月30日与政府主要领导、相关部门工作人员针对全镇治安现状与发案情况进行一次综合性研判分析,确保了政府与派出所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建立了与全镇压企事业单位领导与保安队伍及村(屯)干部、治保人员的联席研判机制。进行针对行业单位安全情况、发案情况、村(屯)治安状况等进行分析研判,从而找出安全隐患,制定安全措施。建立每月一次的综合联席研判机制。派出所坚持每月组织一次镇政府、企事业单位、村(屯)领导及工作人员参与的辖区综合治安形势分析,总结当月全镇治安状况,发现规律特点,研究打防措施,制定治安防范工作方案,部署设防重点,切实让“群防群治”扎根于全镇干群之中,为全面夯实基层警务工作找准了切入点。同时,有效降低了警务工作成本,提高了警务工作效率,进一步提升了公安机关对社会治安大局的掌控能力。

(二)开创信息研判新模式

在落实上级“三级研判”工作的基础上,莲花派出所创新研判工作理念,针对所内工作实际,创造性地展开本所“三级研判”工作新模式,使“信息主导警务”的理念进一步根植在民警心中。即:民警每天必须深入到各自社区(村屯)进行信息采集,并进行第一级研判(民警自主独立研判);再组织民警召开工作分析会议,结合当日的警情情况,对各社区民警当日的独自研判材料进行第二级分析研判,找出所有同类信息的共同规律与特点;最后是坚持每7天对本周的第二级研判成果进行同类归纳分析,从而发现重大(重点)安全隐患及深层次信息,实现了对辖区治安的科学化管理。极大地调动和激发了民警运用信息服务实战的主动性,使信息化运用逐步成为了民警有效开展各项警务工作的重要手段。

二、突出工作重点,拓展信息研判工作内涵

(一)抓党委政府的支持

莲花派出所主动向莲花政府汇报“信息研判向社区延伸”的构想、目的和意义,争取政府、街道办以及社区、行政村领导的支持,以社区(村)警务室为依托,每周三下午由社区民警召集社区主任(村长)、辖区交警、治保主任、综治队员、治安协管员以及治安积极分子、重点发案区域责任人参加社区(村)信息研判会,对每周警情信息及发案情况进行分析研判。通过工作实践,取得了较好成果,有效赢得了政府及各级领导的强力帮助和支持。

(二)抓规章制度的建设

莲花派出所建立健全了《派出所三级信息研判工作职责》、《派出所三级信息研判工作规定》、《派出所三级信息研判工作督查制度》和《派出所三级信息研判应用奖惩办法》等规章制度,有效规范了三级信息研判例会、信息点评、基础工作信息化建设通报、辖区治安情况通报、民警信息研判考核等工作流程和内容。有效实现了派出所对辖区治安状况的全面掌控、规范管理程度和民警工作积极性、主动性的提高。

(三)抓防控体系的完善

莲花派出所依托对辖区各类信息的有效掌握,通过多种形式的信息研判工作,有效掌握了辖区治安管控重点、重点人群等治安信息,并主动与政府、企事业单位、村(屯)领导及负责人的沟通协调,投入资金40余万元,在全镇各重要场所、重点地段、重点涉防地带等处,安装了视频及红外报警器120多处,建立起了一道有效的技防屏障,并有效通过技防设施提供的信息资源展开研判工作,使辖区的治安防范工作月无形转变为有形管控,丰富了派出所对辖区治安防控的内涵。进一步强化了信息对警务工作的主导作用。

三、强化信息应用,突出提升研判服务实战效能

(一)强化信息通报

莲花派出所通过建立机制明确了三级信息研判责任通报,规定社区民警每日向所辖单位、村(屯)通报社区治安状况及发案情况,并对辖区治安形势、违法犯罪活动规律开展分析研判,并提出防范建议和对策;由巡逻队汇报街面的治安状况及巡逻守候工作开展情况;由发案突出点责任人阐述发案原因及下一步整改措施;由社区(村)委员会主要领导对社区民警防范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提出工作建议。

(二)强化信息比对

派出所将采集到的信息通过比对分析后延伸至社区,通过三级信息研判工作,及时将辖区内发生的各类案件相关现场指纹、嫌疑人基本情况与社区基础信息库信息进行比对,提高了民警主动寻找线索、串并分析、查找治安漏洞的积极性。

(三)强化信息预警

 莲花派出所针对“两抢”、盗窃等辖区突出的方面性案件,通过落实三级信息研判工作,准确掌握犯罪规律和特点,指导综治队员、治安协管员以及治安积极份子等开展有针对性的防控工作,并采用“温馨提示”等方式,及时向发案突出部位的群众通报预警信息,提高群众对当地治安现状的知晓度和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及支持。

通过大量有效的研判分析工作,莲花派出所侦破积案5起,抓逃6人,消除治安隐患12处,有效实现了辖区无新增刑事案件、无重大治安案件和事故,保证了辖区政治、治安秩序的高度稳定与和谐。

第二篇:法院调解工作机制创新经验交流

诉讼调解是我国重要的诉讼制度,是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的重要方式。**省**县地处滇、桂、黔三省交界之地的壮乡广南是句町古国故地,历史悠久,人杰地灵,神奇的坝美风光更为这里赢得了“现代世外桃源”的盛誉。**年年末全县总人口**万人,国土面积7810平方公里,分别位居全省第六位和第三位。居住着汉、壮、苗、瑶、彝、回、蒙古、仡佬、傣、白、

布依等11种世居民族。 **县人民法院始终把落实司法为民各项措施作为法院“保民生、保稳定、促和谐”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狠抓落实。院党组对全院民事审判工作提出“调要调出社会和谐,判要判出法律权威”的总体要求,最终目标是化解矛盾,做到“案结事了”,坚持创新调解方法,不断开创调解工作新局面。民商事案件调撤率自**年以来连续七年超七成并呈现逐年上升的良好趋势,**年首次突破八成,调撤率达到81.16%。**年1至10月调撤民商事案件**件,调撤率达82.71%。

一、主要做法

(一)领导高度重视,落实“五个到位”。一是警力、物质保障落实到位。在人力、物力、财力上向办案业务部门倾斜,打牢调解工作的物质基础。两个民庭各配备7名干警、三个派出法庭各配备5名干警、立案庭配备4名干警,并优先保障办案用车、办案经费及电脑等办案装备,努力创造良好的办案条件,为调解工作提供了充分的人力、物质保障。二是奖惩激励落实到位。强化审判人员的调解意识,将调解率、巡回办案率、服判息诉率纳入年度工作目标及民事法官绩效考核并实行重奖重罚,鼓励审判人员主动采用调解的方法解决纠纷,并将调解工作贯穿于案件立案、审判、执行的全过程。三是工作要求落实到位。为了使民商事案件能够圆满解决,在调解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一二三四五”工作要求,即:把“调解优先、调判结合”作为案件处理的“第一选择”,强化调解理念;坚持自愿、合法“两个原则”,依法规范调解;找准案件争议焦点、矛盾转化交叉点、法理与情理融合点“三个切入点”,及时公正调解;做到公开调解过程、公开案件事实、公开双方证据、公开调解结果“四个公开”,提高调解水平;尽到以爱心赢得当事人认同、以诚心赢得当事人信任、以耐心赢得当事人理解、以公心赢得当事人尊重、以恒心赢得当事人支持的“五心之责”,增强调解能力。四是典型示范落实到位。培植调解典型,形成良好的示范带头作用,充分调动了法官调解积极性。五是人才发展落实到位。对办案数量多、调解率高、没有涉诉信访案件、有基层法庭工作经验、民主测评得票高的干警在晋级提职时优先考虑。近3年来,广南法院5名法官因调解工作出色被选拔到中层领导岗位。

(二)更新管理理念,实现“三个转变”。一是变平面化管理为立体化管理。以开展“调解能手评比”活动为载体,着重从四个方面抓好落实。利用纸质报表、台帐和法院内网动态跟踪全院调解结案情况;不定期组织内部经验交流,总结调解方法,提高调解技能,推广调解经验;评查回访调撤案件,查调解案件质量,看当事人对法院审判工作、服务态度、工作作风的评价,促进调解工作规范;开展调查研究,剖析调解工作存在问题,总结司法调解实践经验,推广调解工作的新成果。从而改变过去调解只看指标、仅有结果的状况,使调解评比动态化、调解管理规范化、调解经验理论化,调解成果效益化,有效发挥立体化审判管理的效益。二是变段落式调解为全流程调解。为提高调解成功率,广南法院实施案件“全流程”调解,把调解环节前移,从案件立案阶段即做当事人的调解工作,为调解成功打好基础;进入审判程序后,审判人员接手案件就通过电话、约谈、走访等方式了解当事人分歧焦点、掌握诉讼心理期望,做初步协调工作;庭审中强化调解,在吃透案情基础上分清责任,促使当事人接受调解;判决前进一步释明法律,敦促当事人自愿调解;对少数确无调解可能的案件,判后继续做协调和法律释明工作。通过全体干警的共同努力,实现了多年办案零上访。三是变单一型调解能手为全能型调解能手。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要求,狠抓干警调解能力的培养和提高,有针对性地开展调解能力训练,加大“双语”培训力度,变单一型人才为全能型人才。让干警会做思想工作,会做群众工作,会做宣传工作、会做协调工作;通过一批老法官的言传身教,带动年轻法官调解能力迅速提高。

(三)创新调解方法,落实“四个转化”。一是在实践中把“法律理论”转化为“调解方法”。在吃透案情基础上,让法官充分履行法律释明权,使法律理论成为向当事人提示诉讼风险、展示同类判例的权威依据,督促当事人正确面对诉讼风险,主动接受调解。二是先进行“冷却处理”再转化为“热情服务”。对矛盾积怨深、对抗性强的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先对当事人进行“冷却处理”,不马上组织双方正面接触,让双方先冷静下来,在增进双方理解基础上进行法律宣传和法律释明,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说服其接受

调解化解矛盾。三是把“坐堂问案”转化为“巡回调解”。在巡回办案中注重对民意、当地风俗习惯的采集、分析和运用,做好案件的调解和服判息诉工作。在审理时注重抓住主要矛盾,一方面了解他们的心理预期,拟定初步调解方案;另一方面法律释明到位,严肃法律教育,打破他们法外获利的侥幸心理,引导他们协调解决纠纷。四是把“说情人员”转化为“调解骨干”。

充分利用中国社会所具有的“人情社会”特色,将一些当事人信任并委托向法官“打招呼”的说情人员作为做调解工作的切入点和突破口,让他们理解法律,并主动邀请他们参与到调解工作中来,做委托者的思想工作,增进当事人对法院的信任,从而为案件成功调结作好铺垫。

(四)拓宽调解渠道,健全“四项机制”。一是在法院内部建立覆盖整个辖区的调解互动机制。在民事调解工作方面形成以县院两个民庭为中心,东南角有八宝法庭、西南角有珠街法庭,西北角有珠琳法庭,覆盖全县案件辖区的调解互动网络。二是建立社会联动调解机制。与县司法局、妇联、交警等单位建立诉调对接关系,设立了“人民调解工作室”、“涉军案件合议庭”、“青少年维权岗”、“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法庭调解进交警”等专门调解组织,与相关单位共同研讨诉调对接当中存在的问题,促进诉讼调解联动机制运转顺畅。三是建立全员参与调解机制。对群体性纠纷、涉及民生的重点案件,主动汇报并邀请院领导参与调解,从而在院内形成独任庭、合议庭、庭长、分管副院长、院长共同参与、上下联动的调解机制。对上级机关和社会群众关注、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主动邀请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分管联系领导和相关部门领导参与协调,化解矛盾;对疑难复杂案件、判决确有难度的案件,则邀请人民陪审员、对当事人有重大影响力的人员参与协调,提高调解的成功率。四是建立案后释疑回访机制。坚持把法律释明延伸至案件结束后,对调解结案但未履行完毕的案件,审判人员主动电话督促、上门催促、协同有关部门共同督办,促使当事人履行法定义务。2014年1至10月,五个民事审判部门共动员督促当事人主动履行生效裁判262件,执结标的814.25万元,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社会矛盾愈复杂激烈。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法院办案经费保障标准偏低,物质装备较为滞后,辖区山高坡陡路远,物价上涨加快,办案成本高,工作难度大,工作任务重,巡回办案干警缺乏安全感。

2、案多人少问题依然存在。民商事案件数量逐年增加,一些疑难复杂案件需要耗费法官大量时间和精力去化解,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调解工作的进展。

3、少数当事人有滥诉的现象。有的原告把一纸诉状交到法院便无法联系,出现法官们戏称的“原告也要公告送达的尴尬”,部分当事人难寻,更难的是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缺席审判案件增多。

4、诉讼调解要求严格。《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第三款规定: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审判实践中,双方当事人在法庭主持调解下达成调解协议,且在调解协议上签字确认,但当调解书送达双方当事人签收时,一方当事人又反悔,导致调解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

5、代理人误导干扰。有的法律服务工作者,为了开辟案源收费,进村入户动员老百姓打官司,把小事扩大,大事搞炸,增加法院工作负担和社会不和谐因素;有的案件当事人同意调解而律师、代理人不同意并误导;有的律师、代理人为了收取代理费而鼓动原告不撤诉“将官司打到底”等,给法院调解工作造成困难。

三、加强和改进法院民事调解的建议

一要提高审判人员的素质,提升调解能力。法官应进一步加强对法学理论知识的学习,以提高自身的专业素养,使其能够准确归纳矛盾和纠纷焦点,坚持调解必须合法的原则,确保调解协议的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尊重当事人对案件实体和程序的的处分权,保证调解实体和程序的公正。针对有些法官不会调、不愿调的情况,需采取有效措施,大力强化法官的社会责任感和工作使命感,不断提高法官的责任意识和为民意识,以增强调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可以通过组织庭审观摩、座谈研讨等形式,提升(更多请搜索WwW.HaOwOrd.cOM)法官的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

二要完善考核激励机制,激发调解工作热情。加大对减少申诉信访率、增加自动履行率等指标进行考核,加大表彰奖励力度,以激励广大法官多以调解方式结案。针对当前民事缺席案件审理,特别是公告缺席案件的审理,建议有关部门建立外出务工人员台账,登记务工人员的具体地址和联系方式,如有变动应及时的反馈信息,做到有址可寻。要加强与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联系,在形成诉讼后,人民调解委员将掌握的信息及时与审判人员反馈、沟通,掌握当事人的心理动态,便于诉讼调解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要建立调解协议效力,明确签字确认制度。针对巡回审判调解成功的案件,应规定法官在当事人达成协议后要征询双方意见,对于双方明确约定在调解书送达签收之时生效的,以送达签收为生效要件,但对当事人的意见应明确记录在案。如果双方表示同意协议当庭生效的,则调解协议经记载于法庭笔录双方签字后,即产生效力;同时向双方当事人释明先在调解书送达回证上签名盖章,事后将打印好的调解书邮寄双方当事人签收保存。

四要加强对调解工作的监督。在民事调解工作中,可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以防止各方、包括双方当事人及代理人和法官滥用调解,防止不必要的怀疑和风险,防止案件当事人把法官调解当作减少债务的诉讼“技巧”或权宜之计,利用调解之名行逃避法律之实,以达到拖延时间、规避管辖或作虚假承诺等现象的出现。法官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只有通过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进行以案讲法,讲明本案的法律规定及这样规定的立法本意,让当事人通过打官司知其然且知其所以然,使老百姓接受普法教育后,赢的清清楚楚输的明明白白。有其事

五要坚持“四个结合”深入推进巡回办案。一是巡回办案与司法便民相结合。把巡回审理、就地办案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进行考核,细化目标,明确责任,就地立案、就地调解、就地开庭、当场执行给付,使巡回办案成为司法便民的新窗口,努力方便群众诉讼,切实为当事人减轻诉累和经济负担。二是巡回办案与采集民意相结合。注重巡回办案与对民意、当地风俗习惯的采集、分析和运用工作相结合,充分听取当地群众代表、基层组织代表、人大代表、人民陪审员等的意见,注意有效吸纳善良民意因素作为裁判的有利因素,做好案件的调解和服判息诉工作。三是巡回办案与司法公开有机结合。在巡回办案过程中,将法院开展司法公开工作向全面公开、全程公开、实质公开纵深推进,消除司法的神秘和隔阂,大力推进阳光司法,增强法院工作的透明度,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展示人民法院公开透明、阳光司法、接受监督的信心和力量。四是巡回办案与司法宣传相结合。利用巡回办案深入基层“送法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的有利时机,充分借助报纸、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等媒体,采取各种形式集中宣传法院推进“人民法官为人民”、“三项重点工作”、“四群教育”、“阳光司法工程”的各项措施和取得成效,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扩大审判机关的办案公信力和社会影响力。

第三篇:派出所党支部党建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县公安局派出所党支部组建于1974年,现有民警11人,党员5名,辖区的总人口为13366人。城镇派出所以责任区工作、户籍室工作、值班、备勤、案(事)件处理、巡逻、治安检查和特定勤务等方面为主,发挥着维护一方治安秩序的职能作用,是公安机关的基层一线战斗实体。

党支部在党组织建设工作中,抓住党员自身建设这个根本,以实施党员先进性承诺制为载体,体现党员的先进性,增强党组织建设的活力。因工作成绩突出,受到了上级部门多次奖励和表彰。

**年,我所共出警595起。其中,立刑事案件19起,立治安案件125起,调解纠纷213起,救助45起。通过社区警务室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及时处理群体上访3件。

一、承诺内容联系实际、结合自身能力,做到两个结合

一是支部党员的先进性承诺和任务做出相应承诺。

二是党员的先进性承诺要结合自己的能力。党支部认真把关,根据党员的个人实际情况确定承诺项目或事项。

二、充分发挥组织、集体和党员的特点和优势

一是发挥党组织的协调能力。党支部没有把发挥党员的先进性作用当作党员个人的事情,而是结合党员个人的意向、能力,找到党员发挥作用的切入点,为党员发挥作用创造条件。

二是发挥集体智慧。党支部对党员在实施各项承诺遇到难题和困难的时候,通过调研、召开警风警纪监督员会议和派出所所务会的形式征集好的办法和建议,为党员提供好的解决方法和措施。

三是发挥党员个人特点。目前,派出所有5名党员结合自己的特点参加了党员志愿者服务队伍,做出了为辖区流动人口上门办理暂住证服务;为孤寡、残疾人上门送“二代证”服务和各种救急助难承诺。

三、实施监督考核

实施党员先进性承诺绩效考核制度,对每个党员承诺的事项进行跟踪检查。通过警风警纪监督员的监督、向辖区居民进行走访调查、接受上级领导的工作检查等方法随时掌握其履行承诺的情况。制定出《中共青河县公安局委员会第五支部“党员先进性承诺制”考核标准》,作为年终党员考评依据。

派出所党支部5名党员在共性、岗位、实事和自律4各方面一共做出7项承诺。通过这些承诺,派出所在加大治安管理、服务群众、居民宣传等工作方面有了一定的提高。特别是在宣传工作方面,赢得了群众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实现以宣传赢得警力的效果,成为派出所**年工作中的亮点。本项措施带动了我所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下降。与上年同期相比治安案件下降27%;刑事案件下降57%。

今年,派出所党支部,把推进辖区广泛而深入的宣传工作列为实施社区警务战略的一项基础内容,为派出所今年的宣传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环境和声势。今年共开展9次大型的群众宣传活动。

在青河县公安局党委和上级领导的正确领导及大力支持下,派出所在**年全面加大了派出所正规化建设的力度,形成了党组织教育和管理党员,党员带动民警的合力,实现了派出所整体建设上的步步提升。

第四篇:派出所三基工作经验总结材料

派出所三基工作经验总结材料

今年以来,**县公安局大塘派出所认真落实省、市、县“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的部署,紧密结合辖区实际,坚持“管理寓服务中”的工作思路,从辖区大塘、新坊两乡的暂住人口、出租房屋排查登记入手,突出“四个到位”,全力**流动人口管理难题。一、组织领导到位。近年来,随着城乡经济的快速发展,大塘派出所辖区的

外来人口数量增多,流动加快,跨度加大,成分趋杂,外来人口违法犯罪成为影响社会治安的重要因素。为切实改变外来人口管理基础工作薄弱的现状,派出所把加强外来人口管理工作列入今年“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的一项重要任务。针对外来暂住人口主要集中在街道、矿区、工厂的实际,派出所在4月份部署开展了大塘、新坊两乡暂住人口、出租房屋集中排查登记月活动,力争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为解决排查登记工作面临的困难,派出所认真制订排查登记方案,多次主动向辖区党委、政府汇报及与计生等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得到了两乡主要领导及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并充分借助党委政府的重视,全面推进流动人口社会化管理。

二、宣传发动到位。针对以往抓暂住人口、出租房屋管理工作中,广大房屋出租户、用工单位、暂住人员对相关的法律意识较为薄弱,配合职能部门依法管理的主动性、自觉性不高的现象。我所从三个方面强化宣传发动,努力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和出租房主的守法经营意识,营造浓厚的排查整治氛围。一是强化社会面宣传。利用主动上门服务等形式,大力宣传暂住人口、出租房屋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特别是对公安部《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暂住证申领办法》中“对违反规定居住的暂住人员,处以5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对用工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及《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对违反规定的房屋出租人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等有关条款进行了重点宣传,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使房屋出租人、用工单位、暂住人员人人皆知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营造了浓厚的排查整治工作氛围。二是强化政策宣传。明确规定在集中排查登记期间,主动到派出所申报登记出租房屋、暂住人员情况,申领暂住证的,原则上不予处罚,以教育为主,但在5月份排查登记后,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同时,明确规定对拒绝、阻碍排查登记的人和事要依法严肃处理。通过强化政策宣传,有效提高了房屋出租人、暂住人员主动申报的积极性。

三、排查登记到位。围绕“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的工作目标,落实措施,确保排查登记到位。一是落实分片包干。大塘派出所在警力十分有限的条件下,由两人一组,分别负责辖区大塘、新坊两乡的清理登记工作,集中一周时间上门开展排查登记,参加排查的民警放弃中午休息时间忘我工作,晚上回所里以后继续加班加点整理登记资料,并及时录入电脑,确保了排查登记工作落到实处。二是突出对厂矿企业的登记管理。我们督促辖区各出租房屋业主、厂矿企业“管好自己的人”,严格落实“谁使用、谁负责”制度,抓好外来人口的登记、发证工作,做到内部与外部管理相结合。重点了解辖区青洞钨矿、裕发针织厂等厂矿企业作息时间和外来人员返回暂住地等措施去发现和掌握情况,排查可疑人员。三是严格“落脚点”排查工作。按照“人户一致”的要求,强化“落脚点”管理,督促房东履行治安责任,签定《出租房屋治安管理责任书》,要求房东及时督促承租人员到派出所办理暂住登记、更正变动信息。对无正当职业、身份不明的流动人口,在上门催办做证的同时,及时列入视线对象,加强管理控制,提高检查频率。通过开展工作,共清查到本辖区暂住人口33个,办理暂住证33张;清查登记出租房屋85户,签定房屋出租责任状85份。

四、调查研究到位。把排查登记工作与工作调研相结合,在摸清底数的同时,借鉴其他派出所和外地成功做法,逐步探索建立加强高危人群和暂住人口、出租房屋长效管理的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健全流动人口日常管理机制。通过建立健全各种出租房屋和暂住人口登记台帐和管理制度,逐步实现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的社会化、动态化管理,提高外来人口信息的鲜活性,努力使流动人口管理步入正常化轨道。二是强化高危人员管控。通过日常检查、网上比对、信息研判等方法,积极依托流动人口高危群体分析系统,建立健全高危人群的发现预警、重点管理、有效控制和精确打击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机制。采用民警上门检查、物建信息员、耳目布控、有偿举报等方法,查清其身份情况、前科劣迹、随身物品和活动轨迹等情况,切实落实防控措施,力争从中发现犯罪规律和线索,服务于打防控工作。

第五篇:派出所综治工作会议经验交流材料

文章标题:派出所综治工作会议经验交流材料

立足实战规范管理坚持采取务实措施着力加强治保护村队专业化建设

**派出所

近年来,我们**派出所一直很重视治保(护村队)队伍建设工作,也取得过很好的成效。2014年以来,我们坚持把治保(护村队)队伍建设工作作为基层基础工作重要着力点来抓,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围绕“建好

、用好、管好”的原则,立足于实战需要,着眼于专业化建设,不断加大投入保障力度,加强管理和应用,采取务实措施,着力发挥治保护村队的治安防控生力军作用,取得了良好的成效益,为维护辖区的社会稳定和治安平稳做出了重要贡献。全年通过治保(护村队)队伍共抓获现行犯罪嫌疑人75人次,较上年同期上升了114%,以次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09起,打击犯罪团伙5个,刑拘53人。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加大投入保障力度,确保治保(护村)队工作正常开展

我们**派出所领导班子针对村居治保(护村队)工作存在经费紧张、软硬件投入不足等难题,坚持以公安“基层基础建设年”为契机,从解决困扰护村队工作正常开展的资金问题入手,切实加大了治保护村队软硬件投入力度。一是制定专门的方案和报告,多次专门向镇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专项汇报,并通过加强同村居和企业以及辖区群众的交流接触,积极争取政策和经费支持。二是经与**镇党委和政府协调,按照参加政府和派出所组织的村居治保(护村队)队伍每年补助3000元、区域治保(护村队)每月补助750元的标准,划拔资金40万用于治保(护村队)队伍建设和经费保障。三是先后投入10万元,用于无线基地台建设和对讲机的配备,使得村居与派出所,巡逻时护村队与派出所之间以及各护村队之间,联系快捷,及时互通情况、为快速处置治安事件及设卡堵截创造条件。四是通过与村居协调,由村居出资,对参加巡逻防范的治保(护村队)人员,逐人配发统一的服装、警械,并落实了一定的经济补偿。

二、整合调整巡控模式,着力优化治保(护村)队工作模式

我们针对辖区治安特点,有针对性地对治保(护村队)队伍重新进行了整合调整,理顺了管理机制,优化了工作模式。一是重新将辖区分为**、潘郎、山市三个管理片,把巡查队员、协警员、民警与全镇的97支治保(护村队)队伍进行搭配捆绑。二是实行所领导牵头、民警管片、队员驻村,进而在每村设置了纠纷调解室,在**片设置了5个、潘郎片设置3个、山市片设置了3个流动盘查点。三是在各村居治保(护村队)队伍进行本村居防范的基础上,每夜安排16支治保(护村队)队伍,采用“明”穿警服、开警灯三五成群、大张旗鼓无规律在大街小巷进行巡逻;“暗”穿便服,在主要场所和重要路段进行不固定点设卡守候。四是每星期安排一个上半夜,由派出所组织抽调五到十支治保(护村队)队伍,在集镇范围内进行交叉清查。五是每星期确定一个上半夜,由派出所组织治保(护村队)力量进行集中大清查。

三、完善管理制度,着力规范治保(护村队)管理运作

为杜绝护村队伍纪律涣散的问题,我们着力打造正规化的专业护村队伍,着力加强了治保(护村队)制度建设工作,通过以**镇党委、政府的名义下发《关于**镇治保(护村队)建设及管理实施办法》文件,进一步完善了治保护村队制度管理。一是进一步完善巡逻装备制度,要求每夜参加巡逻防范人员先到所内进行签到,领取对讲机、反光背心、警灯等装备,再由所内民警、队员带班到指定地域开展巡逻或设卡等工作。二是建立月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一次全镇范围内的治保主任、护村队长会议。通报治安、巡防情况,提出发案规律和工作重点,听取建议。三是建立培训制度,以片、村居、短信群呼等形式对治保(护村队)队员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法律培训。四是建立登记制度,即建立队员学习登记、情况报告登记、巡逻登记、考勤登记、装备登记等制度。五是建立反馈制度,即建立移送人员和打击人员台账,及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治保(护村队)负责人员。六是完善护村队伍队伍的监督制度,坚持乡镇领导督查与派出所督查、村居督查并举,经常性督查与每日督查并重,及时收集、掌握队伍的工作情况,形成镇、派出所、村居齐抓共管的局面,形成天天有安排、日日有检查的治保(护村队)队伍的管理监管模式有效地带动了治保(护村队)工作的开展,推进了防范工作的落实。

四、严格考核奖罚,着力激发治保(护村)队伍工作积极性

我们在推进治保(护村)队建设过程中,明确自己的定位、履行好自身职责,利用各种手段和积极因素,加强了考核奖惩机制建设,建议党委、政府专门制定了治保(护村)队奖惩办法,努力调动治保(护村)队积极性。主要采取了如下激励措施:一是明确规定凡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移交公安机关处理的,按违法犯罪人员人数计算,每治安拘留1人奖50元,刑事拘留1人奖300元,逮捕1人奖500元。二是明确规定每季召开一次有镇相关部门、派出所、村

治保干部和护村队长参加的表彰会议,对实绩突出的人员进行现金和精神奖励。三是明确凡村居治保(护村队)队伍每月考核未达到基本分数,扣除当月经费;治保(护村)队伍运转明显不正常的,取消全年基本经费保障,并责令其整顿。四是明确规定治保(护村)队人员中凡符合入党条件的,村(居)支部应优先考察。五是我们坚持每月考核原则,将治保(护村)队与责任

区队员、民警的考核相结合,实行捆绑考核,有效提高了治保(护村)队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了社会的稳定。

2014年,我们通过这些实实在在的努力,规范整合了治安防范资源,组建了这样一支能覆盖全辖区的群防群治力量,有效地遏制了辖区内刑事案件的高发趋势,提高了见警率和群众安全感,取得良好的实战和社会效益。今年,我们将认真总结2014年度治保(护村队)队伍中存在的问题,继续严格管队伍,有力抓建设,进一步挖掘和发挥治保护村队的积极作用,为温岭特别是**的社会治安和经济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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